银魂
书名:火星情报局|作者:笑无语|本书类别:古言|更新时间:17:17:54|字数:3896字
A | 北京8月13日电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为全面有效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,确保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逻辑统一、规则协调,国务院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。经过清理,国务院决定: 一、对12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。(附件1) 二、对3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。 2024年底以来,DeepSeek等大模型以较低成本实现高性能推理,AI产业从“技术验证”跨入“应用爆发”;2024年初,人形机器人在技术突破后进入量产前夜,产业链迎来系统性重估。每一次产业拐点,都伴随着一次成本的大幅下降和应用场景的全面打开。

B | 如今,卫星产业也站在了类似的节点上。(附件2) 本决定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。 7月10日,长征十号乙运载火箭在文昌商业航天发射场成功首飞,同步完成全球首创的“海上网系回收”技术验证。 附件: 1.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2.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附件1国务院决定修改的行政法规 一、将《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》第一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》”。 二、将《快递暂行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”。 三、将《黄河水量调度条例》第四十二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”。这次回收成功,标志着中国商业航天的核心瓶颈——发射成本——正在被实质性突破。

C | 如同DeepSeek大幅降低推理成本,可回收火箭技术有望将卫星入轨成本大幅降低。

D | 一、为什么这次回收成功是卫星产业的“DeepSeek时刻”? 火箭发射成本高、运力不足,是此前制约中国商业航天发展的核心瓶颈。 四、将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:“(四)依法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”。 五、将《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中的“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单位”修改为“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”。此前国内火箭仍以一次性使用为主,发射成本居高不下,直接限制了星座组网节奏和商业化闭环的建立。 第二十五条、第五十条第一款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”。 六、将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第一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”。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中的“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”修改为“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”,第三项中的“加油站等”修改为“加油站、采油厂等”。

E | 删去第二款。 可复用技术将使火箭的单次发射成本有望显著下降。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”。参考SpaceX猎鹰9号此前通过一级回收复用,将发射成本较传统一次性火箭实现大幅下降,从而带动了SpaceX高频次的火箭和卫星发射。 第五十五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”。 本次长征十号乙为专为商业航天设计的5米芯级直径火箭,采用“海上网系回收”方案,由我国首艘火箭网系回收船“领航者”号在预定海域通过柔性阻拦网完成捕获回收。 类比AI产业,DeepSeek通过推理成本的大幅下降,让大模型从少数巨头的游戏变为千行百业都能调用的基础设施。 第六十条中的“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”修改为“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”。 七、删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》第十八条第二款、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中的“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”。

F | 删去第二十二条第一款。卫星产业同样如此——发射成本的下降,直接解锁了此前因运力不足而被压制的星座组网需求,低轨星座从“零星发射”进入“批次化部署”,商业逻辑从“验证阶段”进入“规模化运营”。

G | 删去第四十九条第一款、第二款。 随着可回收技术突破,发射成本将大幅下降。 八、将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中的“责令停产停业”修改为“可以责令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”。

H | 第四十三条中的“责令停业”修改为“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”。国内可回收技术一旦进入工程应用阶段,将显著降低卫星互联网的组网成本门槛。此前因运力不足而被压制的星座组网需求有望集中释放,卫星制造到终端应用的产业链闭环有望加速形成,因此产业投资逻辑也有望大幅改善。 二、后续还有什么催化? 长十乙的成功只是一个开始,2026年下半年将有多枚可回收火箭发射验证。第四项修改为:“(四)开展监测服务使用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监测设施、设备,或者未遵守生态环境监测规范、标准导致监测数据失真”。增加一款,作为第二款:“有前款第四项情形、拒不改正的,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,有许可证的吊销许可证。” 第四十四条中的“责令停产停业”修改为“责令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”。这种密集化、规模化的验证布局,既能快速积累试验数据,又能同步迭代技术方案,标志着我国可复用火箭研发已从单点探索迈向系统验证的新阶段。 下半年国内火箭发射计划(暂定) 数据来源:网络公开信息整理 多枚火箭密集验证的意义不只在于“数量多”。每枚火箭的技术路径各有侧重——海上网系回收、陆地垂直回收、分阶段回收验证——不同方案的并行推进,缩短从验证到定型再到批量复用的周期。

I | 可回收火箭的工程化落地节奏正在加快。低成本、高频次的商业发射正在从愿景变成现实。

J | 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中的“禁止从事监测服务”修改为“禁止从事监测服务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”。

K | 删去第二款中的“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终身禁止从事监测服务”。 三、当下卫星产业是否值得投资? 从投资角度看,中证卫星产业指数相较于年初高点已出现了较为深度的调整。但短期调整并没有影响卫星产业的基本面逻辑。 九、将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的“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”修改为“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水户”。 往后看,可回收火箭发射催化仍然密集,随着技术持续突破,成本瓶颈改善,产业将迎来拐点,产业链需求增长空间和盈利能力有望得到大幅提升,投资逻辑也将持续改善。 第三十条中的“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遗撒污泥”修改为“不得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抛撒、遗撒或者焚烧污泥”。 从空间看,产业空间巨大。

L | 中短期来看,千帆星座和GW星座2026年组网加速,规模提升。

M |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:“违反本条例规定,擅自倾倒、堆放、丢弃、抛撒、遗撒或者焚烧污泥的,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;拒不采取治理措施的,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,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。” 第五十八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”。 十、将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第三十七条第四项改为第二款,修改为:“违反本条例规定,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有关目录、名录中禁止或者淘汰的技术、工艺、材料、设备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,责令停业、关闭。更长期来看,太空算力、卫星物联网等新应用场景持续打开,远期空间巨大。” 删去第三十九条中的“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、工艺、材料和设备”。

N | 删去第四十一条第三项。 十一、将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第二十四条修改为:“重点排放单位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的,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;限期内未完成清缴的,处未清缴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,可以责令停产整治。 政策和资本端亦大力支持卫星产业发展,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首次将商业航天定位为“新兴支柱产业”。科创板为商业火箭企业开辟上市绿色通道。” 第二十六条中的“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”修改为“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”。

o | 十二、将《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》第一条中的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”修改为“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”。截至目前,蓝箭航天科创板IPO审核状态已恢复为“已问询”,其他几家民营火箭企业也已进入上市辅导或申报阶段。 第四十条中的“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”修改为“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;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”。 中证卫星产业指数过去1年走势 数据来源:Wind,2025年7月1日-2026年7月2日,口径为中证卫星产业指数收盘点位。以上仅为对中证卫星产业指数历史表现的客观展示,不代表指数及相关基金未来表现,不作为任何投资收益保证或投资建议。 附件2国务院决定废止的行政法规 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(1990年6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号发布) 二、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(1990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号发布 根据2007年9月25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3月1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8年3月19日《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第三次修订) 三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(1995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3号发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《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》修订)。指数编制方案后续可能进行调整。基金有风险,投资须谨慎。 卫星ETF易方达(563530)跟踪中证卫星产业指数,覆盖卫星制造、发射、运营、应用全产业链。(1)指数在应用端占比高,符合产业发展长期趋势,成长性突出,在行情到来时的收益弹性值得关注;(2)龙头集中度更高,产业发展初期龙头或更受益;(3)产业链覆盖更全面,有望充分享受行业贝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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